2017年5月5日 星期五

(轉貼) 愈強,愈愛,愈剋妻(下)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有些女子心比天高,立定主意:非強人不嫁,非真愛,又不嫁。 

本來,人各有志,無可厚非。但要是真的有個強人出現,財雄勢大,又真心愛你寵你,反過來問:你有甚麼可以提供回報? 

最常見:是替他生下一大群子女,做一個偉大的母親。要是你不打算生,或無生育能力,應有扶助他打天下的準備。像宋美齡,一生力撐蔣介石,志同道合,當丈夫的耳目,當丈夫的胳臂。 

否則,強弱懸殊,婚姻怎維持下去?早說過:強人的愛,絕不容易承受。 

同時期,你看毛澤東就知道了。我們偉大的毛主席,亦是剋妻之命。 

第一任妻子羅一秀,由父母指配,雙方全無感情可言,結婚後三年,她因染瘧疾而死。 

第二任妻子,是革命同志楊開慧,十年夫妻,她不幸被國民黨處決。為此,毛澤東曾作詞悼念:「我失驕楊(開慧)君失柳(直荀)」(《蝶戀花.答李淑一》)。 

第三任妻子,是賀子珍,亦只有十年緣份。她是負氣出走蘇聯,正是應了筆者先前所說:「終於落得個生離死別的下場。」(四月二十九日《婚姻不是童話》)。可 見我們沒有太多的選擇。賀子珍揀了「生離」,得保小命,往後獨自帶着女兒李敏,輾轉流落在蘇聯、東北、北京、上海等地過活,至一九八四年七十三歲逝世。 

毛澤東曾說過:「賀子珍跟了我這麼多年,受了很多苦,但她是對我最好的一個女人。」 

「對我最好」,尚且如此,作為妻子,這幾十年怎樣過?真是冷暖自知。 

至於第四位妻子江青,被丈夫批評:「眼高手低,志大才疏」,並分居多年,剋到無可再剋,只欠辦離婚手續。但既然沒離婚,唯有「死別」。江青一九九一年在獄中自殺,終年七十七歲,至死,身分仍是「毛太」(毛澤東夫人)。 

以上,列舉的都是歷史名人。現實裏,我們環顧四周,情況何嘗不一樣?只分規模與格局大小而已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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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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